2026 勞動新制:員工拿到什麼大家都在算,沒人算雇主多付多少
2026 勞動新制的懶人包多半從員工角度寫。這篇從資方角度,拆解最低工資、病假罰則、育嬰留停以日計,對公司的成本與合規會有哪些實質影響。
在勞動新制正式上線後,很多人製作了員工版的懶人包,但很少人撰寫從資方角度的文章。
此篇文章非正式法律建議。
這次總共有三項新制度,在使用試算表計算後才知道對於雇主而言在成本上有哪些差異。
這篇文章的目的,就是從資方的角度,說明這三項新制對於資方會有哪些實質上的影響。
我最關心的是兩件事:新增的成本和公司需要做哪些調整
大部分員工版懶人包都在說同一件事:「員工多了哪些福利?」
對公司而言最關鍵的是:
- 新增的成本:不只是帳面的調薪數字,還包含連動的勞保、健保與勞退級距。
- 需要做的調整:有一項新制不是「多付錢」,而是「做錯就罰」,舉證責任落在資方。
接下來會把這兩個議題拆成下面三個主題闡述與說明。
主題一:最低工資調到 29,500,資方多付的不只是那 910 元
根據勞動部公告(參2),每月最低工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從 28,590 元調到 29,500 元,調升 910 元、調幅 3.18%;每小時最低工資從 190 元調到 196 元。
真正連動的重點不在那 910 元,在投保級距。基本工資一動,勞保、健保、勞退提繳的第一級全部跟著上移;每聘一個卡在基本工資的員工,資方多付的不是 910 元,而是級距連動後的整包法定成本。
以最低工資 29,500 計,雇主每月的法定負擔約 5,780 元,三項都按法定費率算得出來:勞保(含就業保險)= 29,500 × 12.5% × 雇主負擔 70% ≈ 2,581 元;健保 = 29,500 × 5.17% × 雇主負擔 60%(已含法定平均眷口)≈ 1,430 元;勞退提繳 = 29,500 × 6% = 1,770 元。(參3、參4)
這裡要分清楚兩個數字,避免混淆:
- 約 5,780 元/月 = 資方為一個基本工資員工付的總法定成本(基本工資以外的負擔)。
- 約 +125 元/月 = 這次調漲讓資方多付的增量(勞保約 +81、健保約 +44;參3)。
另一個容易誤用的對比:根據勞動部公告,最低工資「連 10 年調漲」,月薪十年總調幅 47.4%、時薪 63.3%(參2)。這個 47.4% 是十年累計,跟今年的 +3.18% 是兩個不同基準,不應混用;用十年累計數字估算單一年度成本,容易導致錯誤的決策。
「3% 而已」這個直覺只有單看一年才成立。真正會累積的是「級距連動 × 員工人數 × 連 10 年」。這次調升大約影響 247 萬名勞工(本國約 208 萬,參5);公司裡卡在基本工資附近的人愈多,整體成本就愈不像 3%。
主題二:最容易違法的一條,病假不能再「請一天扣光全勤」
這項的性質跟第一項不同:第一項是「多付錢」,這項是「做錯被罰」。最大的風險不在意圖,而在那份沒人更新過的舊工作規則。
根據勞動部《勞工請假規則》部分條文修正 Q&A(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,參6),新制有三件事,資方若沒注意容易違規:
- 全勤獎金按比例扣:勞工請普通傷病假,全勤獎金的扣發要按請假日數比例計算。例:月全勤獎金 3,000 元,請 1 天病假最多扣 3,000 ÷ 30 = 100 元,不能因為請了一天就整筆歸零。
- 病假 10 日內不得不利處分:勞工 1 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,雇主不得因此做不利處分,包含扣發獎金、降考績、影響升遷、排班差別待遇、取消福利。
- 舉證責任反轉:勞工釋明遭不利處分後,雇主須就「該處分與病假無關、具合理性」負舉證責任。
罰則不輕:違反勞基法第 43 條,依同法第 79 條處 2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(參5、參6)。
這條的風險在於:大多數公司的舊工作規則裡,仍寫著「當月請假即取消全勤獎金」或「病假列入考績扣分」這類條款,2026 年 1 月 1 日之後就違法了。
常見的誤解是「我們又沒有刻意刁難員工,這條應該與我無關」。但有兩個盲點。第一,問題不在意圖,而在文件:只要舊規則白紙黑字留著違法條款,再善意的雇主也會違規。第二,舉證責任反轉後,即使確實沒有差別對待,爭議發生時要負責舉證的是資方,不是員工。最終看的是文件怎麼寫,不是心裡怎麼想。
⚠️ 提醒:上面的 100 萬是病假/請假規則(勞基法 §43 → §79)的罰則,別跟最低工資法的罰則搞混。違反最低工資法是另一條,最高罰 150 萬元(參7)。兩條不同法、不同罰。
主題三:育嬰留停可以「請一天」了,補助與排班成本怎麼算
這項屬於管理成本,最隱形,但對 30 人以下的小公司最有感。
根據勞動部「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」Q&A(2026 年 1 月 1 日上路,參8),新制重點:
- 育嬰留停可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,每名子女最多 30 日,期間合併計算、總長仍不得超過 2 年。
- 雙親合計可申請 60 日(同時育有 2 名未滿 3 歲子女者,可分別各 30 日)。
- 留停 6 個月內仍有 8 成薪資補貼(津貼 + 薪資補貼)。
- 30 人以下微型企業獎勵:員工每申請 1 日育嬰留停,雇主可領 1,000 元獎勵金。
獎勵金看似補貼,但實際領取規模有限。根據中國時報(參9):新制首季有 942 家企業符合獎勵、999 名勞工合計請了 8,661 日、獎勵金約 886 萬元,首批 5 月 27 日撥付,平均一家請不到 10 日。
換算下來:999 人、8,661 日,平均一個人請不到 9 天;886 萬分到 942 家,一家平均不到一萬元。這個補助對「臨時補一個職務」幾乎沒有幫助。
1,000 元/日補不了一個職務臨時空缺的真實成本:找人代班、付加班費、重排班表,這些隱性成本遠超過 1,000 元。何況首季申請人數不多(999 人),補助看得到、分母卻小,多數小公司領不到多少。真正要先準備的,是「有人突然請一天,由誰補位」,而非那 1,000 元。
補充一個較新的觀察:截至 2026 年 4 月,以日為單位的育嬰留停約占總申請的 39.3%,男性 4 月申請較 3 月成長近 50%(參10、參11)。拆天請、男性也請的趨勢正在發生,排班的不確定性只會更高。
年初建議優先處理的三件事
依「風險高低」排序,不是按金額:
- 先改工作規則,再算錢。 先檢視舊的工作規則,把「請假即扣全勤」「病假列考績」這類條款改掉,這是三項裡唯一會真正被罰的(最高 100 萬),優先級最高。會計師也建議趕在 1 月發薪前更新計薪公式(參12)。
- 用實際投保級距重算人事成本。 不要直接套用懶人包的平均值,而是以公司每位基本工資員工的勞保、健保、勞退級距重算一次,並分清「總法定成本(約 5,780/月)」與「本次增量(約 125/月)」。
- 先想好單日育嬰假怎麼補位。 趨勢是拆天請、男性也開始請,臨時補位的頻率會提高。重點不在 1,000 元獎勵,在補位機制。
參考資料
- 經理人《2026 基本工資月薪 29,500 元、時薪 196 元》(媒體框架報導)
- 勞動部《最低工資連十漲,115 年 1 月起月薪 29,500 元、時薪 196 元》(官方公告)
- 人資系統 Radar《2026 基本工資調漲:勞健保費用如何計算》(業界試算)
- HR Daily《2026 月薪 29,500、時薪 196,勞資雙方影響》(業界試算)
- 經理人《全勤獎金依比例扣發、病假 10 日內不可扣考績》(媒體報導)
- 勞動部:《勞工請假規則》部分條文修正相關問答 Q&A(2026-01-01 施行)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最低工資法》
- 勞動部《「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」相關問答 Q&A》(2026-01-01 上路)
- 中國時報《育嬰留停雇主獎勵首季發 886 萬》(2026-05-10 媒體報導)
- 聯合新聞網《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男性月增近五成》(媒體報導)
- TVBS《育嬰假以日申請件數增、男性 4 月申辦逾 1900 件》(媒體報導)
- mayohr《最低工資、勞保費率調漲,企業如何應對》(業界建議)